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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体系建设的通知》,明确到2035年,形成省、市、县三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三类为主的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体系,建设遴选、培养、管理、使用三级联动、一体化运行的骨干教师队伍管理体制,培养造就10万名骨干教师队伍。
通知旨在通过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机制,激发教师成长内驱力。全省基础教育在职在岗一线教师和教科研人员均可参评。山西将建立完善骨干教师队伍的信息库,做好颁证、考核和奖励等的日常管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表彰奖励的必要参考内容。
图为山西省稷山县荆平村的孩子正跟着老师朗读课文。新华社记者詹彦摄
山西明确,骨干教师需承担教师培训的授课或学员管理、教研指导等工作。此外,还设置了骨干教师退出机制,考核周期内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的教师,经调查核实后,取消称号和待遇。(记者李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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