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疑火车行凶案嫌疑人曾刺伤同事具体是什么情况比较关心,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瞧瞧具体是什么情况吧!
导语:歹徒在火车上施暴,受害人愤然自卫刺死刺伤两歹徒,是功还是罪?警方初定受害人防卫过当,市民纷纷投书声援:别让英雄流泪。
【资料图】
去年4月,陕西发生这样件事:一伙人寻衅滋事,某厂工人周炳明上前劝阻不成反遭毒打后被迫自卫,砍伤一名衅事者。结果有关部门先认为周炳明防卫过当,随后他被拘留、遭起诉、和流氓小偷关在一起,几经周折,后又宣告他无罪。英雄流血又坐牢,让人心碎不已。
然后在1994年,南京发生了“9·14命案”,其性质与上例相似,但案情远比上例复杂,且看南京人又是如何解决这一棘手案子……
万兆宽奔丧途中遭抢劫、受凌辱,愤然防卫刺死刺伤两歹徒。——属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1994年9月13日,在江苏常州某厂打工的四川籍青年万兆宽接到父亲病故的电报,随后他把这一消息告诉同在常州打工的二姐、三姐、妹妹、妹夫。他们决定14日坐由上海到成都的190次列车回家奔丧。然而,他们万万没有料到一场劫难正迎他们而来。
14日傍晚,190次列车从镇江站开出10分钟后,陈某(男,23岁,安徽全椒县人)、黄某(男,23岁,安徽来安县人)等8名安徽籍流窜人员,分两股从11号车厢开始对有座位的旅客强行索取“座位费”(每人10元),大部分旅客不敢惹他们,只好交钱。有一个男学生说没钱,被他们用胳膊肘连捣了几次脸部和下巴,并被拽离座位。有一位农民也说没钱,也被拖出座位。这期间,有近20名旅客被迫交出“座位费”,其中有7人挨了拳脚。
随后陈、黄等人来到15号车厢的万兆宽及其亲人面前,要他们交50元“座位费”,万兆宽站起来说:“座位不是你们的,凭什么给钱!”陈某见状,拽住万的衣服往外拖,同时挥拳击万,又喊同伙来打。万兆宽的姐妹、妹夫来拉,被这伙人一顿拳打脚踢,万的妹夫被抛倒在地,脖子被死死卡住。万见状转身想帮妹夫,又遭这伙歹徒痛打,其中陈某拿起桌上的大口玻璃罐头瓶向万砸去,万的姐姐冲上去抢罐头瓶,被一胳膊击倒,这时,被打得抬不起头来的万猛地操起桌上的水果刀,对陈、黄等徒乱捅。
陈某左胸被刺一刀,当即倒下,胸部鲜血直冒。后来的尸检报告证明,这一刀不偏不倚正刺中陈某的动脉血管,使其即刻死亡。黄某的臂部挨了一刀后,用手捂臂部叫了起来,其他歹徒吓得撒腿跑……
万兆宽刺死陈某后,车厢里有旅客说:“杀得好!”
有的推万兆宽的肩膀说:“赶快跑,躲起来!”
万兆宽当时不知所措,踉踉跄跄跑到车厢连接处,他很紧张。
万兆宽时年22岁,为减轻家庭负担,初中未毕业就离家谋业,后随姐姐来常州。他的个头在1.65米左右,偏瘦,腼腆憨厚。
几分钟后,他担心那帮家伙再来打姐妹,于是操起一只空啤酒瓶,向15号车厢走去,正好遇上赶来抓歹徒的乘警。便说:“人是我杀的,他们太欺人。”乘警没有给他上手铐。
当日18点34分,190次列车停靠南京站,南京站派出所迅速与列车乘警办理案件交接,南京铁路公安处立即派刑侦技术人员赴南京站,请在南京站下车目击现场的部分旅客写出旁证材料,随后万被带到铁路公安处。
在南京铁路公安处,万兆宽说:“我当时只怕我妹夫姐妹被打死,我也被打,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水果刀捅起来,不知道捅了几个人,也不知道捅了几刀,愿意接受公安部门审理,我现在没什么想法,只是想回家为父亲出殡,家里只有老母亲在忙。”
铁路警方连夜审理此案,并收审抓获的3名歹徒。根据当时掌握的情况和《铁路法》有关条款,他们认为死者陈某等一伙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同时初步认定:万兆宽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防卫程度过当。
9月17日《扬子晚报》在一版并不显眼的位置报道以上消息。消息依然如一石击水,涟漪阵阵。万兆宽的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南京市民议论纷纷,顿时,“热”了南京城。市民义愤填膺,纷纷笔伐歹徒罪有应得,声援万兆宽,赞他是“徐洪刚”式英雄。——英雄岂能流血又流泪!
据《扬子晚报》编辑介绍,市民对此案普遍关注,纷纷来电阐述自己的看法,打电话不便的便给报社写信,来信来稿有时一天多达一二百件。鉴于此,编辑部决定在《市民茶座》专栏中新辟“受害旅客刺死歹徒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专题讨论,解剖这一典型案例。“讨论”共持续15天,共选发50多篇来自不同阶层、不同职业市民的见解。这些见解各有不同,但基本上是为万兆宽声援。现选载几则:
认为万兆宽防卫得当的。南汽离合器厂郭某:歹徒结伙行凶抢劫,被害者在危急情况下被迫与之搏斗,不论是“不慎”或“果敢”地捅死歹徒,无疑应是肯定和赞许的。如果追究受害人防卫过当,往后还有谁再与歹徒搏斗和见义勇为呢?
认为歹徒罪有应得的。南京605信箱汪某:歹徒在火车上勒索旅客钱财,欺人太甚,若向歹徒低头,歹徒就会伤害更多的人。所以歹徒被杀,罪有应得。
认为“正当防卫”条文有弹性的。南京教育学院某教授:有关“防卫过当”的法律条文不够具体,要求受害者在干钩一发的危急关头,还要冷静考虑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这不是“坐失良机,束手待毙”吗?
怒在场者不争的。省电力研究所赵某:“9·14命案”的发生其实可以避免。如果旅客们一开始就拒绝向歹徒交“座位费”,如果大伙儿都敢于站出来斥责歹徒的暴行,歹徒也不至于如此猖狂至极。
以上是市民的观点和举动,那么社会上的学者、专家对这件事又是如何看呢?
解放军某学院一位伦理学教授谈点看法。教授肯定了万兆宽的行为是正义之举,赞万兆宽是“徐洪刚”式英雄。他还说:“常见一些和歹徒搏斗者,牺牲了成为“英雄”,刺伤刺死歹徒却沦为“阶下囚”,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问题,当然这里讲的英雄仅指那些迫不得已刺死刺伤歹徒的防卫者,要激励人们去见义勇为,首先要从法律的角度保护见义勇为者。
江苏省社科院的一些学者也认为万兆宽防卫得当,有位学者还说:“对万某的行为,受伤了怎么办?致残了怎么办?牺牲了怎么办?都应有明确的说法。就是丝毫无损,也应有补偿,其补偿程度要和所担风险相当。”
是的,英雄总不能流血又流泪呀!
专案组继续调查,深扣事实细节,充分取证,案情“峰回路转”:万兆宽防卫基本得当——“对等”论能处处对等吗?
市民的讨论轰轰烈烈,铁路警方对该案的进一步审理也风风火火。一接手,南京铁路公安处领导就觉得此案非同一般,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强大阵容专案班子,李副处长亲自挂帅。在这一案子的审理中,铁路警方是慎重而认真的。在初步认定万兆宽行为防卫过当后,他们并没有就此打住,而是派人登乘行进中的190次列车,进一步调查核实。
9月19日,奉命登乘调查的干警回到南京。在前几天的调查,他们连续作战,获取了万兆宽邻座出示的关键性证言材料和有关案情的细节材料。警方对这些后续材料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决定结束对万兆宽的审理,确认万兆宽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其防卫程度基本得当,不负刑事责任。负责审理此案的李副处长还说:“正当防卫不仅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公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义务。”
9月20日,万兆宽在铁路警方的安排下再乘190次列车回四川老家,抓获的3名歹徒按照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移交成都公安机关审理。和陕西的周炳明相比,万兆宽要幸运得多。那么这种幸运会不会是警方出于对他同情而漠视正当防卫的“对等”论(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的大小和防卫保护利益的大小应大体上相当)呢?
1994年10月17日,知名律师许某对此案进行评论。他说,随着时间的变化,随着形势的变化,一些法律概念的内涵也相应的变化。这个案子若发生在10年前,万的行为有可能定为防卫过当。目前是打击车匪路霸的大气候,事情又发生在火车上,歹徒又是明目张胆的抢,受害人是在本人及亲属正受到伤害而旁人无一站出的情况下刺死刺伤歹徒,其行为应视为防卫得当。
审理刑事案件的专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宋副院长的看法是,铁路警方确定万兆宽防卫得当是正确的,当时歹徒分两股从11号车厢抢劫到15号车厢,为什么说抢劫,是因为他们在强行索取“座位费”时,使用了暴力,而且是8人结伙作案,动手打人,动用凶器。万某就地取“材”,抓起车厢桌上水果刀捅歹徒,目的是为了制止歹徒进一步侵害自己和亲属,这应当是正当防卫。
他还说,和犯罪分子作斗争,不能苛求犯罪分子用拳头,防卫人也只能用拳头,如果这样,犯罪分子用枪,我们哪儿有枪呢?另外,在激烈的搏斗中,如果还要求防卫人想着要刺他的哪个部位才不至于伤着性命,是很难把握的,所以这一点上也不能苛求。
其实,正当防卫的“对等论”也不是绝对的机械的,还需根据具体案情依据社会形势区别对待。“对等”论并非处处都对等。
不但无罪而且有功,万兆宽成为江苏省获“见义勇为”奖的第一位外省公民。——人民爱英雄,英雄笑开颜。
南京市民一直关心着万兆宽的情况。9月20日,当铁路警方宜布确认万兆宽的行为属正当防卫,防卫程度基本适当时,他们如释重负,无不拍手称快。这案子也引起社会各界的注意。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一直关注着案子的发展,他们认为万兆宽的行为不仅是正当防卫,而且是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见义勇为之举。10月5日,基金会会长宣布:基金会决定向万兆宽颁发“见义勇为奖”,奖金5000元人民币,并号召广大群众司他学习护了解,万兆宽是江苏省见义勇为基市会成立一年来奖励的第位外省公民。
人民爱英雄,英雄又如何呢?
回家奔丧的万兆宽已于9月29日从四川老家返回到常州某工厂,这一个多月来所经历的事情,对他来说确实太突然,太意外了,宛如场梦,他的心情还未平静下来,厂里让他先休息休息。他的身体状况已基本恢复,只是胸口被歹徒打后还有时隐隐作痛,厂里让他养伤,送他到医院体检、拍片。他姐妹、妹夫的情况都挺好。
回厂后,他看到《扬子晚报》围绕他刺死歹徒的事展开的讨论,没想到有那么多人在关心和鼓励他,心里非常感动。他说,感谢《扬子晚报》的帮助,感谢社会各界对他的关心与鼓励。提到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奖金,他说:“我想不收这笔钱,请基金会把钱转奖给今后那些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人。”
万兆宽的行为是否防卫过当已见分晓,市民们沸沸扬扬的讨论也早已平息。29年后的今天我们现在静下来回望这场讨论,我觉得南京市民不仅仅是为万兆宽的性命、为一个法律问题鼓与呼,更是在为一个非常沉重的现实呼吁。
人们不会忘记:广州一位青年记者与歹徒搏斗,周围的人袖手旁观,记者倒在路旁;浙江某地,歹徒在公共汽车上强奸妇女,乘客充耳不闻,妇女倍受欺凌;河南一青年入河救人,岸上看客无人援手,英雄沉入水底;本案中有20人向歹徒交“座位费”,7人被打,竟无一人站出,歹徒肆无忌惮。
其实,歹徒并不可怕,歹徒再逞能也翻不过法律的手掌。可怕的却是这些见义不为者,他们会让社会冷漠,世界冰凉,会让道德沦丧、正义哭泣。南京市民这场声势浩大的讨论正是声讨这一难堪现实的序曲。
以上就是疑火车行凶案嫌疑人曾刺伤同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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